(原标题:广东普宁一男子和妻妹发生婚外情,将妻妹丈夫杀害,被执行枪决)
21日上午,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我市召开宣判会,依法对故意杀人罪犯许某安公开进行宣判。会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罪犯许某安执行枪决,请看报道。

据悉,2013年开始,许某安与妻妹陈某(同案被告人,已判刑)发生婚外情。为达到长期同居的目的,二人竟预谋杀害陈某的丈夫徐某。2015年10月9日晚,陈某打电话给徐某,谎称回家需要接送,将徐某骗至洪阳镇某路口。同时,许某安伙同方某、方某敏(均另案处理)在该路口埋伏,伺机挟持徐某到赤岗镇一偏僻村道,方某敏先行离开。许某安和方某拳打脚踢将徐某打伤后,将其送到医院救治,医生建议转院治疗,方某先行离开。许某安担心事情败露,遂乘车将徐某带至一山顶旧腌制厂内,用塑料绳在徐身上捆绑石头,后将其推进腌制池内,致徐某溺水死亡。经审理,法院认为,许某安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其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手段残忍,在共同犯罪中系罪责最为严重的主犯,应依法惩处。2016年10月31日,掲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许某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许某安不服,提出上诉。经依法开庭审理,2017年11月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审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后,作出裁定:核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许某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

宣判会结束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罪犯许某安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普宁电视台设立“曝光台”栏目,公开曝光全市范围内损害和破坏生态环境、阻碍生态保护的人和事。欢迎群众踊跃举报涉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线索,报料电话:6181951

本文来源:普宁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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