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合伙人没出工,漳平男子推开他房门,事情不妙)
在我们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矛盾纠纷,
矛盾纠纷双方往往自己很难解决,
容易让矛盾纠纷不断升级,
这时该咋办才好呢?
一起来看看
漳平这起因死亡引起的补偿纠纷
最终如何平息的?
案情简介
2019年4月20日,当事人陶某的丈夫虞某(广西钟山县人)与黄某(漳平市西元镇人)双方协议合作采松脂,双方协议约定:虞某以劳动力合伙占有松脂收益的六成、黄某以山场管理合伙占有松脂收益的四成进行松脂开采,协议自2019年4月21日起施行。
虞某的配偶陶某认为其丈夫是给黄某做工才导致死亡,要求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进行死亡理赔,要求黄某赔偿各种费用20万元;黄某则认为双方是合伙人关系不存在雇佣关系,且漳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认定虞某属于正常死亡,其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就死亡补偿问题产生纠纷。
调解过程
2019年5月1日下午,漳平市菁城司法所接到了黄某女儿打来的电话,反映其父亲黄某与人合伙采松脂,合伙人正常死亡,死者家属9人聚集在其家中要求其父亲进行赔偿,矛盾一触即发,要求给予调解。
接到电话后,菁城司法所工作人员克服五一放假不在城区的实际情况,纷纷迅速赶回工作岗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5月2日,菁城司法所和街道金牌调解员又再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虞某的配偶及亲属要求黄某给予补偿误工费、车旅费、丧葬费用6万元,黄某还是不同意。
经菁城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背靠背调解,最终黄某同意补偿虞某的配偶及亲属误工费、车旅费、丧葬费用3万元,另外,虞某在漳平殡仪馆产生的所有费用也由黄某支付。
来源:漳平市司法局 陈秋英
编辑:黄清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