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规第一日 一小时查获十余电动车未悬挂号牌)
5月1日起,北京交管部门重点对本市未悬挂号牌或临时标识等电动自行车突出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1日上午9时许,西城交通支队民警在宣武门路口开展整治活动,在近一个小时的集中执法过程中查获已登记但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车十余辆。
上午9时,一辆超标电动自行车出现。面对民警检查,骑车的男士马上从坐垫下拿出了崭新的临时标识,并解释“刚领来还没装”。民警遂按规定,当场对其处以20元罚款,并责令其尽快安装。
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里,仅电动车已登记但未悬挂号牌的行为就已查处了近十起,并有多辆电动车违法载客被民警警告。
9时35分许,一位年轻男子驾驶电动车被拦停,他表示自己已经在网上申领了号牌,但还未去领取。民警核验其预约二维码后对其放行。
民警表示,已经通过交管部门“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领临时标识工作平台”注册申领临时标识并生成预约二维码,但未实际领取到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可暂不处罚,车主应尽快到交管部门领取临时标识并及时悬挂在车辆的相关位置。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刘恕介绍,自去年11月以来,北京市交管部门已经发放了214万个超标电动车临时标识,还有超过29万个的网上预约还未实际领取。
西城交通支队广安门大队副大队长李宁表示,自5月1日起,对未申领临时标识的超标电动车,交管部门将先予扣留电动自行车,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驾驶人接受处理后,交管部门将依法及时将电动自行车予以发还。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赵加琪
摄影/北京青年报记者 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