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无业的安昊因强奸致人死亡及多次抢劫他人财物被追捕,过程中其绑架人质与警方对峙,同时他还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4月9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北京市二中院将安昊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16年2月28日1时许,安昊携带尖刀进入被害人孙某暂住地预谋抢劫。其间,安昊将孙某骗至一棋牌室内,用手扼掐孙某颈部,并强行与孙某发生性关系,致孙某死亡。后安昊又返回孙某暂住地,将孙某2部手机及一个挎包抢走。
此外,安昊分别于2016年1至2月间,先后四次在北京市房山区陈某、高某、皮某经营的饭店内,持刀劫取陈、高某、皮某等人共计1200余元;于2016年2月间,先后五次在房山区盗走赵某、李某等5人现金、平板电脑等款物共计价值6000余元。
2016年2月29日18时许,安昊因涉嫌杀害孙某被公安人员追捕。其间,为抗拒抓捕,其持刀绑架路人王某作为人质与公安人员对峙,后被当场抓获。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安昊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并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强奸罪;以非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又构成抢劫罪;在被追捕过程中,绑架他人作为人质与公安人员对峙,其行为还构成绑架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另构成盗窃罪,对上述所犯数罪,依法均应予惩处并数罪并罚。据此,以强奸罪、抢劫罪、绑架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6万元。
北京青年报记者 叶婉
通讯员 徐莺歌 王鑫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