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北京一中院于3月7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该院成立专业审判庭五年来审理的涉妇女权益保护家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总体情况。数据显示,40%以上的案件中涉及家庭暴力或婚外情、婚外同居情形,其中,女方主张男方存在婚外情或家庭暴力分别占比70%、85%以上;婚姻危机群体的年龄覆盖面广而集中,其中70后有806人,80后有873人,合计占比超过70%;同时,许多女性当事人都面临举证困难的现实阻碍。
发布会还同时发布了涉妇女权益保护家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精品裁判文书以及《离婚纠纷法律基本规范指引》、《离婚纠纷诉讼程序指引》,进一步增强妇女的权益保护意识,帮助妇女合法理性维权。
鉴于家事案件所具有的较强身份性、财产性、伦理性和社会性等特点,北京一中院在全市中院中率先成立家事案件专业审判庭,探索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强化落实妇女权益司法保护。
作为北京一中院专门成立的家事案件专业审判庭,团河法庭自2014年成立以来,已审结含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在内的家事案件共计3500余件,审结涉妇女权益保护案件数量占该审判庭全部案件总数的80%以上。
涉妇女权益保护家事案件总体呈现出以下两方面特点:首先是案件数量持续上升,主体众多利益复杂。2014年,一中院共审结各类家事案件559件,2018年攀升至819件。同时,家事案件中一方或双方诉讼主体往往人数众多,所涉利益复杂多样,身份、财产、情感利益相互叠加,审理难度大。
其次法律关系跨领域交错,情法交织尤为明显。家事案件涉及家庭内部矛盾,具有较强的身份性、财产性、伦理性和社会性,对此类案件的审理,解决身份关系是基础、处理财产关系是重点。身份关系与财产关系的叠加使得家事案件所涉及的法律涵盖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等众多领域,且裁判难点更多体现在情与法的平衡与对抗上。
北京一中院在家事审判实践中发现,妇女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相对弱势的地位并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提起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时有出现。40%以上的案件中涉及家庭暴力或婚外情、婚外同居情形,其中,女方主张男方存在婚外情或家庭暴力分别占比70%、85%以上;婚姻关系中的女方更易因男方在外举债而面临“被负债”风险,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对方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案件数量占近年审结的婚姻类纠纷中的近30%,其中男方要求女方共同承担债务的情况在涉夫妻共同债务家事案件中占73%;婚姻危机群体的年龄覆盖面广而集中,在一中院近五年审结的近1200件涉及2000余人的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为50后的有186人,占比8%;60后有398人,占比16%;70后有806人,80后有873人,合计占比超过70%,反映出当前70后、80后女性与其他年龄阶段相比更容易出现感情危机;同时,许多女性当事人都面临举证困难的现实阻碍,如涉婚外情案件中,55%以上的当事人只能提交有暧昧语言的聊天记录、亲密合影,没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
据了解,五年来,北京一中院妥善处理了诸多如农村外嫁女拆迁利益、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等一系列热点难点问题;转变审判思路,加大调解力度,实现当事人身份利益、人格利益和财产权益一体化保护;建立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并与市妇联建立家事审判工作联动机制,引入“两员一师”协助矛盾化解工作;创设“法暖家事”微信公众号,打造普法宣传新平台;判决书后附法官心语,彰显家事审判独有的司法温度与人文关怀。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赵加琪 实习生 邹易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