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网约车平台“嘀嗒出行”预约顺风车后发生交通事故,乘客赵女士将驾驶人甄某、“嘀嗒出行”实际运营主体北京畅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保险公司中意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共计37078元。
2月21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赵女士诉称,其于2018年12月1日傍晚,在“嘀嗒出行”预约了甄某驾驶的顺风车,该车于18时15分由北向南行至海淀区苏家坨通和路正林街路口时与正从西向东行驶的由案外人魏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两车乘客受伤。后经交警队认定,驾驶人甄某对该事故负全部责任。
赵女士认为,她乘坐“嘀嗒出行”顺风车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头部、颈部、后背等多处创伤,后经多次住院治疗,给自己身心造成了巨大伤害,影响了正常生活。后多次联系驾驶人甄某、“嘀嗒出行”协商赔偿事宜,但均未取得成功。
2月21日上午,北青报记者联系到嘀嗒官方,截止发稿,暂未收到回复。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朱健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