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已经解除,承租人却拒不腾退。1月16日,北京海淀法院出动50余名执行干警,历时六小时腾退一万余平方米的房屋。
2009年,吉安利公司将四季青部分平房及场地共计10400平方米,租赁给田某用于餐饮、洗浴使用。由于田某欠租金、擅自修建违章建筑,吉安利公司将田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田某腾房。由于田某未执行判决,吉安利公司于2018年10月申请强执。
受理此案后,执行法官送达了法律文书,敦促田某履行判决,但田某并未腾房。经法院事先勘察,发现涉案房屋内加盖了不少违章建筑,用于开办歌厅、公寓、汽修厂及其他办公场所,部分房内还有租户。执行法官于是贴出公告,要求其限期腾退,田某却置若罔闻。不仅如此,在执行过程中还有案外人以与田某存在房屋租赁合同为由提出异议。因为吉安利公司向法院提供了担保,本案继续执行。
1月16日9时40分,执行法官分乘十余辆警车,抵达执行地点。歌厅并未营业,长期停水停电,内外满是狼藉布满灰尘。一层前台上还挂着文明单位的牌匾,大厅还有落着厚土的沙发折叠床,以及枯萎的植物。
在歌厅里,法官见到了自称承租人的案外人,他表示自己在承租时对于房屋租赁情况并不知情,也是在看到法院公告后才得知此事。
经过执行法官耐心向案外人说明案件执行情况,以及拒不配合的后果,最终其同意配合法院工作。随后,执行法官按照事先拟定的预案,对歌厅及案外人居住的办公区域进行腾退。
随着一件件杂物被搬离,腾退工作有序进行。最终,房内物品装满了近30辆搬家货车,大大超出了此前预计。
15时30分,执行法官将房屋交还给吉安利公司工作人员。至此,本次腾房行动顺利完成。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朱健勇 通讯员 范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