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日,北京市交通委、市环保局、市交管局联合发布国三标准柴油货车的禁行通告。自12月1日起,北京全天禁止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本市号牌的国三柴油货车、为本市运输生产生活物资的外埠国三柴油货车、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外埠国三柴油货车等三类车辆继续执行过渡期政策。
11月2日,针对高排放货车的新政策《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发布,新政对本市和外埠高排放货车通行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
经有关部门确认为本市运输生产生活物资的外埠国三柴油货车、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外埠国三柴油货车,继续执行2017年规定的过渡期政策,全天可以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外道路行驶,每天0时至6时可以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为本市运输生产生活物资的外埠国三柴油货车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本市国三柴油货车继续执行现行的交通管理措施。
政策过渡期内,为本市运输生产生活物资的外埠国三柴油货车仍需由收货单位或个人通过“北京市外埠进京高排放货车需求管理系统”平台提出申请,经确认后方可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