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高院召开民事裁判文书评查展示现场会,展示评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和差错。“被告用拳头抽了原告一个嘴巴”、“放火门”等错误出现在民事裁判书中。
市高院副院长朱江表示,法官在裁判文书撰写上,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审慎感和责任感,要在文字上反复推敲、咬文嚼字,“要从细节中体现公正,从细节中展现形象,从细节中获得认同。”
朱江说,今后要增强裁判文书的公开性,有条件的法院可以试行部分民事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然后逐步扩大。
■链接·裁判书11种错误
2.错字、别字、漏字、赘字、病句、错句现象突出;
3.标点符号明显错误;
4.当事人名称不统一;
5.法律引用明显不当;
6.文书结构缺项;
7.事实叙述混乱;
8.主文模糊或有歧义;
9.遗漏诉讼费用;
10.裁判事项缺乏基本说理;
11.漏判多判。(京华时报) 记者: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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