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亮解(左)将彩票和刊登信息的报纸交给审判长摄/通讯员 常鸣
中了500万大奖 因错过领奖期限作废 农民工起诉体彩中心 其代理律师今天开庭时称——
28天兑奖规则“损人不利己”
国家体彩中心:该笔奖金继续用于返奖 我们未谋利 北京体彩中心:非规则制定部门不宜当被告
本报讯 (记者 王巍)安徽农民工汪亮解买彩票中了500万元大奖,他因回家错过了28天兑奖期限而领奖落空。
今天上午,他起诉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和北京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的案件在一中院开庭审理。原告律师称,28天的兑奖期“损人不利己”。
汪亮解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表示,28天的设定不公平,不合理,不符合我国作为人口流动性最大的国家的特点。
同时,汪亮解中的是特等奖,作为如此低的中奖概率,没有尽到注意义务是可以理解的。
今天上午汪亮解在庭审时表示:“这关系到我家人一生的幸福,我现在心里很乱……”
庭审现场
原告开庭报家门 自称“农民工”
上午9点,在法庭内正忙着搭设机器设备、准备采访事宜的十几家媒体中,出现了一名穿着灰色西服的男子,他的出现开始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直到庭内一名旁听人员指着今天刚出炉的早报上一篇有关彩票案的专访照片说:“他不就是汪亮解么?”众媒体才一下子上前将他围住。
这名34岁的打工者在被法庭询问到职业时,仍旧自报为“农民工”,在等到自己的两名代理人入庭后,汪亮解才坐到标着“原告”牌的位子上,而他的灰色西服的肩背位置,密密麻麻地布满了缝补过的白色针线脚。
9点5分,庭审开始。对于汪亮解的起诉,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和北京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均选择了口头答辩。
前者认为,汪亮解在兑奖期内未兑奖,按照规定作为弃奖处理,这样处理符合我国法规和国际惯例,28天的时间已经给了汪亮解充分的时间予以兑奖。
同时,汪亮解弃奖收入纳入到调节基金,继续用于返奖,体彩中心没有谋取任何利益。因此,国家体彩中心不应该作为适格的被告。
北京体彩中心的答辩意见则为,该单位不是游戏规则的制定部门,只是游戏规则的具体实施部门,因此也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
庭外采访
汪亮解曾动过跳楼的念头
开庭前,汪亮解的代理律师刘金海告诉记者,去年刚得知不能领奖的消息后,汪亮解一度消瘦、失眠,对记者变得警惕,沉浸在失望、郁闷的情绪之中。
由于与500万擦身而过的失落过大,汪亮解曾经在干活的时候,有过跳楼的念头。
现在,只要听到有关“彩票”或者“500万”的提问,汪亮解便忙不迭地摇头说:“我现在心里特别乱,等有了结果你再问,好不好?”
据汪亮解表示,自己目前还在北京打工,“收成”好的时候月薪1000元,差的时候只有几百元收入,目前,家人并不知道自己中奖的事情,因此,他的压力特别大。
今天庭审结束后,他要求“静一静”,并长时间地双手合握坐在椅子上发呆。文/记者 王巍 范维
律师观点
兑奖期限是单方“游戏规则”
针对此案,汪亮解的两名代理人认为,首先,彩票发行人的地位与彩民是平等的民事关系,彩民一方对规则提出异议时,规则的合理性必须接受法律检验。
其次,不在28天内兑奖,就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已经消灭,这是明显的格式合同,即不是彩民与发行机构协商后的意志体现,而是发行机构单方制定的“游戏规则”,无法体现合同的公平原则。
再次,彩民在购买彩票后,一旦中奖,只要彩民可以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彩票中心就应该予以兑奖。
案情回溯
过期限 500万大奖“泡汤”
去年7月29日,在北京打工的安徽装修工汪亮解买了4注“七星彩”,放进了住处的抽屉后回老家。
9月12日,回京的汪亮解发现自己的彩票竟然中了500万元大奖,但是却错过了28天兑奖期。
今年3月26日,汪亮解状告体彩中心一案,被市一中院正式受理,汪亮解要求判决体彩中心的兑奖期限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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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