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将房留给后老伴 同时称 妻子去世后 房归自己儿女
遗嘱处分他人财产 无效
基本案情
老王在妻子去世后与秀丽再婚,两人再婚后,老王的单位分给他一套住房,后来老王购买了这套房子并取得了房产证。
老王在生前立有遗嘱,称将房屋留给秀丽,等她去世后,房屋归他的5个子女均分。
老王去世后,秀丽将老王的5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确认老王的遗嘱有效。
西城法院经审理,判决老王的遗嘱中“房屋给妻子秀丽”这部分有效,其他的部分则无效。
法官析案
刘燕晨法官: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老王立下遗嘱,将住房留给妻子秀丽,这部分内容是有效的。但他在遗嘱中写明等妻子秀丽去世后,房屋归他5个子女均分的内容,则属于他代妻子处分了她的财产,所以这部分内容是无效的。
因为个人只能处理属于自己的财产,无权处分他人财产。(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