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不得雇散工 每雇一人罚款500元

2008-05-15 07:43:26 来源: 京华时报(北京) 网友评论 0 进入北京论坛

京华时报5月15日报道 从现在起,建筑企业将通过工资保证金、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三个账户,确保无工资拖欠问题发生。昨天,市劳动保障局公布了《关于在京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通告》。建筑企业不办理人员实名制备案、使用零散民工的,每使用一人将被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还将限制其承揽新工程,并记入信用系统。
(京华时报) 记者:赵鹏gao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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