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农民工 持卡领工资
本报讯 (记者 陶颖)农民工们也将和白领一样,人手一张实名制银行卡,每月工资直接入卡。
今天上午10点半,市劳动保障局发布在京建筑施工企业须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通报,每个施工企业必须在银行建立不少于50万至100万元的工资保证金账户。
据市劳动保障局介绍,凡是在本市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以及劳务分包企业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都适用于该规定。
首先,企业的农民工应当实行全员实名制管理,在进入施工现场前7日内完成人员实名制备案工作,为农民工办理实名制卡,确保农民工人手一卡。
其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银行建立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专项用于发生欠薪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应急保障。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资保证金不少于100万元,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不少于50万元。
同时,企业在开办实名制卡业务的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与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银行营业网点签订《代发农民工工资协议书》。这样,企业就从劳务费专用账户中按月将农民工工资打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并委托代发工资银行将工资划入每个农民工的实名制卡中,确保农民工按月足额领取工资。
如果建筑施工企业不设立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劳务费专用账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市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不办理人员实名制备案、使用零散民工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按每使用一人5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其承揽新工程,并记入市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
(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