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前承租公房 离婚后妻子可暂住

2008-05-10 10:59:28 来源: 法制晚报(北京) 网友评论 0 进入北京论坛

丈夫婚前承租公房 离婚后妻子可暂住

    丈夫在婚前承租了一套公房,现在我们在打离婚官司,离婚后我无房可住,请问我可否暂时居住在这里?
    宣武法院安毅昆法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而解决住房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调解或判决其暂时居住,暂住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暂住期间,暂住方应交纳与房屋租金等额的使用费及其他必要的费用。(法制晚报) net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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