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5月6日报道 北京嘉润出租汽车公司的出租司机杜某被控在一年半的时间内“碰瓷”32起。昨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8月至2007年3月间,杜某驾驶他的红色富康出租车,故意制造对方负全责的事故32次,向车主索要钱财。“这些事故都不是我故意撞的,很多起是别人撞我的。”杜某在法庭上一直喊冤,矢口否认“碰瓷”的事实。他辩解说,很多事故都是由他人酒后驾车或追尾造成的,没有一起是他故意的。
“你也是一个老司机了,怎么一年半总出这种事故,你怎么解释?”面对法官的疑问,杜某说:“现在的交通事故多了。可撞车我也不愿意啊,我还有生命危险呢。都是人家主动给我钱的。”而根据公诉人提供的证据,很多被害人都表示自己在并线的时候,杜某的出租车加速撞向自己的车。因为杜某坚持索要赔偿,他们才不得已给了钱。
(北京晨报) 记者: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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