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城管出台举报小广告奖励标准 最高奖2千

2008-05-05 13:14:58 来源: 法制晚报(北京) 网友评论 0 进入北京论坛
  •   核心提示:从明日起,海淀区将对举报非法小广告违法行为实施新的奖励办法,对8类举报小广告的行为予以现金奖励,最高的将可获得2000元的奖金。

法制晚报5月5日报道 市民每撕下一张非法张贴的小广告上交,可获奖励1角钱;将一名张贴者送到城管队,可获奖励1000元;举报制造和印刷小广告窝点的,最高可获2000元奖励。

从明日起,海淀区将对举报非法小广告违法行为实施新的奖励办法,对8类举报小广告的行为予以现金奖励,最高的将可获得2000元的奖金。

今天上午,市城管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奖励举报市容环境卫生非法行为的暂行办法》,对违反市容环境行为(例如扔垃圾等)的举报者,个人奖励200元,单位奖励1000元。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奖金数额不适应现在发展的要求,目前市城管局正在对这个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和调整,对于海淀城管此次出台的小广告奖励办法,将密切关注,在修改时会借鉴。

据海淀城管大队法制科科长张广玖介绍,为了鼓励市民,他们特意简化了举报的手续,举报人可以通过拨打市城管热线电话96310、海淀城管大队举报电话82669451、海淀城管大队所属分队的举报电话,或者通过书信、走访等形式向海淀城管大队或分队举报违法行为。

张科长说,所有的举报必须是发生在海淀区行政区域内的张挂、张贴、涂写、刻画、喷涂、散发非法小广告等违法行为;举报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海淀城管大队掌握。

权威解读

媒体曝光属实也可获奖

据张科长介绍,新出台的奖励办法有4个“首次”。

一是首次明确规定可以委托他人代行领取。

二是首次将新闻媒体列入奖励对象。

新闻媒体在公开披露非法小广告违法案件前主动与海淀城管大队协作,提供案件线索或者协助调查处理,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本办法予以奖励。

三是首次规定可以匿名举报。匿名举报人可选择使用6位的密码,在违法案件和举报线索调查处理完毕后凭密码和有效身份证明领取奖金。

四是首次将撕“野广告”上交作为奖励条件。

相关服务

举报者凭身份证领奖

举报人在接到领奖通知后3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举报时选择密码的,还应提供密码),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委托他人代领的,受托人需持有举报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

另外,同一线索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张贴者本人举报不在获奖之列,城管队员不得作为举报奖励对象。

市民举报8类行为的奖励标准

1.将散发的小广告送交的,每张奖5分钱

2.将张贴的小广告撕下送交的,每张奖1角钱

3.举报并协助抓获违法者的,奖500元

4.将正在张贴的违法人员扭送的,奖1000元

5.对办证和刻章以外的非法广告违法人员,每控制或移交1名,奖100元

6.举报擅自组织张贴小广告的,奖励100元至500元

7.举报非法小广告窝点,奖励500元至1000元

8.举报制造和印刷小广告窝点的,奖励1000元至2000元

(法制晚报) 记者:洪雪 孟静宜gao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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