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地小便遭制止 男子竟挥拳打人
本报讯 (记者 付中)大白天随地小便,杨某遭到老人制止后竟然挥拳打人。
记者今天获悉,杨某被朝阳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2005年1月,杨某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后获得假释。2007年11月18日15时许,杨某酒后在金盏乡小店村一户居民门外小便,结果被65岁的王老汉制止。
杨某为此与其发生争执,挥拳将王老汉打伤,致其右耳鼓膜穿孔,经法医鉴定属轻伤,后杨某被抓获归案。
在法院审理期间,杨某赔偿了王老汉经济损失15000元。朝阳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故意将他人打成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