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林刑事案由西城法院管辖

2008-04-29 02:43:34 来源: 京华时报(北京) 网友评论 0 进入北京论坛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昨天,西城法院对外发布消息称,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自5月1日起,全市涉及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一审刑事案件,统一指定西城法院审理。

  涉及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主要有:盗伐林木、滥伐林木、非法狩猎、故意毁坏林木、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破坏生产、失火、放火等。

  据介绍,这次统一指定管辖,有利于统一执法尺度,确保案件质量。同时也有利于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犯罪活动,保护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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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 net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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