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借用厕所 男子入室抢劫

2008-03-28 04:29:34 来源: 京华时报(北京) 网友评论 0 进入北京论坛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通讯员曹静)30岁的段某以借用厕所、检查漏水的名义入室抢劫2起,以钻窗入室的方式盗窃37起,共窃得价值28万余元的财物。近日,丰台法院以抢劫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段某有期徒刑20年。(更多精彩新闻请访问京华网)

  2005年6月30日下午3点左右,段某在丰台区青塔秀园小区,以借用厕所为名骗居民张先生打开屋门,进门后,段某就将张先生捆绑,抢走对方价值1040元的1部手机,并抢走银行卡一张,从中取走4000元。

  同年7月25日中午,段某在东城区宝珠子胡同,以检查房屋是否漏水为由骗开了被害人高女士的房门,将高女士捆绑后抢走70余元现金。

  2005年9月6日至2006年4月10日间,段某还在丰台、宣武、海淀、朝阳等居民区钻窗入室盗窃37起,窃得财物共计价值28万余元。

  法院认为,段某使用暴力手段,入户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他又多次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还构成盗窃罪,应予数罪并罚。鉴于他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因此对他从轻处罚。(更多精彩新闻请访问京华网)

(京华时报) net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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