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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上为躲行人 私家车受损 保险公司拒赔车损 法官提示
无责司机车辆损失 应找违法行人索赔
我为家里的私家车上了包括车损险在内的多个保险。去年年底,我从机场回家,在机场高速路上将违法穿越高速路的行人陆某撞伤,我的车也受损,事后修车我花了6000多元。
我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因我为交通事故中的无责方而遭到拒绝。保险公司说,车损险的赔偿原则是“有责赔付”。我不负事故责任,故保险公司不应赔偿。
现在,被撞的行人陆某又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起诉了我。我本是无责方,现在不仅要为撞伤了陆某“埋单”,难道还要自己花钱修车吗?
法官释疑
陈春生法官:你修车的损失可以向陆某追偿,即在陆某提出的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中通过反诉予以救济。
目前,各保险公司推出的车损险基本上都实行“按责赔偿”的原则。在这一原则下,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一方的机动车驾驶员,是不能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的。
另外,道路交通法中并未规定在行人负交通事故全责的情况下,其无须赔偿机动车一方的车辆损坏损失。
据此,你的损失应依法向负有责任的侵权人即行人陆某主张赔偿。(法制晚报)